2008年4月,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联同当时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开展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本计划),协助位于香港及广东省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为配合国家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向,及鉴于伙伴计划所带来的环境效益,香港特区政府再投入港币1亿元,延展伙伴计划两年至2027年6月30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继续为本计划的执行机构及担任本计划秘书处。
何谓「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一种整体预防的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益 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项目管理委员会(下称「项目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本计划的实施。
项目委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主持,成员包括4个主要工商业协会(香港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及香港中华总商会)的代表、一名学者,以及环保署、工业贸易署及创新科技署的代表。
委员名单 : (由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透过鼓励和协助位于香港/广东省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节能减排、降耗减碳,协力缔造更清洁的环境。•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提升能源效益•减少污水排放•减少固体废物
新一轮计划将聚焦新的清洁生产技术,为港资厂商就清洁生产新技术项目提供资助。目的是鼓励厂商改变一贯的作业方式,并多尝试采用新的技术以提升传统产业,达致绿色转型。
港资厂商透过实行清洁生产,可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的环保标准、提升企业的环保表现,同时亦可减少成本、增加竞争力和改善企业形象。
本计划会以具有下列特点的行业类别为主要目标:
我们已选定下列8 个行业类别为本计划的目标:
所有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注册的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并符合以下关系要求,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详情请参阅申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