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区域环境质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联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2008年4月推出「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鼓励及协助香港及广东省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 技术及作业方式,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加强节约能源。
为嘉许港资工厂在落实清洁生产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和成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在2009年共同推出「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向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并有良好表现或持续实行清洁生产并获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分别颁发标志证书。
表扬持续实行清洁生产并获得显著成效的港资工厂。
嘉许在清洁生产有良好表现的港资工厂,以表扬他们对环境所作的贡献,鼓励他们持续实施清洁生产。
嘉许及鼓励从事采购业务的企业与其有合作联系的港资工厂共同推动清洁生产。
嘉许积极推动伙伴计划并提供良好服务予参与伙伴计划的港资工厂的环境技术服务供应商。
1. 获颁发印有独立编号,并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签署的标志证书
2. 在标志有效期内展示标志,及把标志用于文件、名片、商业宣传等
3. 有机会在公开活动及媒体访问中分享清洁生产经验
4. 参与颁奖典礼及其他活动
5. 可获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考虑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折扣,以鼓励及支持出口商发展绿色出口贸易*
*如欲进一步查询,可直接联络香港信保局 (查询热线:2732 9988 电邮: info@hkecic.com) 。
有关香港信保局的绿色出口信用保险,详情请按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