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簡介
簡介
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可自願性地參與本計劃,以協助珠三角地區的港資工廠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及措施。服務公司可以是 -
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可登記成為以下一個或兩個類別:
第一類別:為港資工廠進行實地評估或為示範項目提供顧問服務;或 第二類別:作為工程公司執行示範項目。
所有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註冊,並符合以下經驗的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均可向秘書處提出登記申請:
珠三角地區的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如欲參與本計劃,亦可向秘書處提出登記申請。但其必須經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廣東省經貿委)登記成為清潔生產技術依託單位,並獲廣東省經貿委向項目管理委員會推薦。
而非香港或珠三角地區的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亦可登記參與本計劃,但必須由項目管理委員會為個別情況作出獨立處理。
所有符合登記準則的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均可按登記類別列入名冊,並獲秘書處書面通知。該名冊可於本網站公開搜索。如有需要,可按個別要求提供印刷本。
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紀律守則
特定的測量設備 (如總揮發性有機物監測量儀、測光錶、電力質量分析儀)可供已登記的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免費借用,以執行實地評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