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簡介
項目管理委員會
項目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的職責是監督本計劃的實施。
委員會由香港政府環境保護署領導,成員包括工業貿易署、4個主要工商業協會(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的代表、一位獨立學術界別或本地專業機構人士及一位代表香港政府創新科技署的增選委員。
香港生港力促進局為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 委員名單 : (由2008年3月14日至2010年3月13日)